通州区实验小学校园欺凌管理工作制度
为进一步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发生,严厉打击校园暴力,保证在校学生有一个文明、和谐、健康的学习环境,提高认识。确保师生生命安全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工作制度。
1、建立以李治平校长为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。
2、定期召开法制教育领导小组会议,研究部署法制教育工作。
3、每学期认真制订法制教育工作计划。
4、聘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向全体师生作法制讲座,每学期一次。
5、抓好班队会、升旗仪式、思品课、宣传板报等一切教育阵地,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。
6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等教育法律、法规。要求教师加强师德修养,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不得歧视、侮辱、殴打、体罚、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7、办好家长学校,加强对家长学校的法制宣传,配合学校共同抓好育人工作。
8、积极开展社区教育、观看法制教育电影,采用多种形式搞好学校法制教育。
9、每学期认真做好法制教育工作总结,不断改进法制教育工作。
10、做好法制教育工作考核,评选法制教育先进工作者,给予表彰、鼓励。
通州区实验小学
2016.5.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