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小学
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
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小学 2016.06
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》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切实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》精神,为更好地开展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。
一、治理活动目的
通过专项治理,加强法制教育,严肃校规校纪,规范学生行为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,建设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。
二、治理活动领导小组
组 长:王笑梅
副组长:蒋晓飞、张永飞
成 员:夏汉美、蒋红艳、周春国、朱水平、蔡江炜、
王树峰、邱红艳、吴云
三、安排及要求
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三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:宣传部署阶段(2016年6月上中旬)。
学校制定校园欺凌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,着手准备组织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,同时准备开展品德、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,组织、实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,达到加强法制教育,严肃校规校纪,规范学生行为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,建设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的目的。
第二阶段:组织实施阶段(6月下旬~7月)
(一)组织活动。
1.专题教育启动仪式。学校德育处负责在6月20日开展“校园欺凌治理”活动启动仪式。内容包括升旗仪式、德育主任宣读《方案》、学生国旗下发言《我们拒绝校园欺凌伤害——校园欺凌治理倡议书》和校长讲话四个内容。
2.专题宣传学习活动。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》精神,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、法规和措施等。利用蕊春播报登德育阵地经常进行专题教育活动,预防校园欺凌伤害的发生,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,时时警醒师生。
3.主题班会教育。学校组织各班在6月27日开展“预防校园欺凌伤害,强化自我保护意识”为主题的班会教育,严肃校规校纪,规范学生行为,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。同时适当开展品德和安全教育。
4.法制教育。学校邀请通州区法院的朱法官到校,对3-5年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。
5.承诺签名活动。学校少先队将组织所有少先队员进行“我拒绝校园欺凌伤害”签名承诺活动。
6.学校德育处协调心理咨询教师蔡江炜根据《心理工作计划》,协同班主任,适时适当地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团体辅导,并针对个别学生进行疏导教育(档案存档)。
(二)完善制度。学校由德育处负责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、措施,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。
(三)加强预防。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责任体系,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、物防和技防建设,设立举报信箱,24小时开通举报电话,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,及时向学校汇报,必要时拨打110报警,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。
(四)及时处理。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,一旦校园欺凌伤害又发生必须做到及时发现、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,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。涉嫌违法犯罪的,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。
第三阶段:自查整改总结2016年9月-12月。
1.自查。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、规章制度完善情况、加强预防工作情况、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,进行全面自查、整改和总结,形成报告并上报。此项工作于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。
2.专项督查。我校将按照区教育局督导室和安监科的工作安排,配合搞好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的全面督查,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完成。
3.市级复查。迎接市教育督导室和安监科组织的专项治理情况的督查,进一步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。
总之,我校将根据制定的方案和要求,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伤害专项治理活动,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;如一旦发生,将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,将伤害降到最低程度。